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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单位相关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0-02 点击量:2
一、电梯安全管理总则
(1)管理目的:
确保全单位电梯正常运作,保障各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定义的电梯。
(3)管理要求:
1、电梯管理组织架构:
单位设立电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管副总经理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安全部统一协调各部门的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各使用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作为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检测、维修、保养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2、电梯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由设备管理部门按时联系特检院进行年检。
3、电梯发生故障,使用部门应立即停止使用,上报设备管理部门,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维修正常后方可使用。
4、电梯操作人员、电梯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培训、变动后,由部门电梯安全负责人上报至安全部登记。
5、电梯如需停止使用、报废,使用部门必须由部门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向设备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6、外来施工单位携带的电梯必须有使用证,设备及安全附件在检测期限内,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梯及操作人员资料由负责施工的部门上报安全部登记、备案。
二、电梯安全管理法人代表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
1、对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
2、熟悉相关电梯的国家法律、法规。
3、主持制定电梯安全管理目标和方针;
4、保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5、确定单位电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能分配;
6、主持应急反应行动,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应急应变能力;
7、法人代表出差在外因事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安全生产负责人替代。
三、电梯安全管理部门与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法人领导下,对电梯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2、掌握相关电梯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电梯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4、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电梯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5、定期、不定期检查电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具体负责电梯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7、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8、具体负责电梯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9、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电梯的定期检验工作。
四、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不设置特种电梯安全检查“禁区”,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2)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电梯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电梯安全监察机构有关电梯的调查和现场监察;
(4)及时反映电梯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指导,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积极配合质监部门电梯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6)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五、电梯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电梯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发生电梯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电梯种类;
(2)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3)已经采取的措施;
(4)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5)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4、电梯发生事故后,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5、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相或者拍照。
六、电梯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健全我公司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本单位档案管理体制
1、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安全部统一管理本单位的电梯技术档案。
2、本单位指定专人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工作,保管人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2)立卷归档制度
1、档案的收集:收集工作是建立在归档制度上的。电梯管理部门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经过挑选,立卷,定期移交档案室集中保存。
2、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电梯注册登记表、使用证复印件、设计文件、制造单位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电梯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电梯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电梯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电梯运行故意和事故及处理记录;电梯重大修理改造竣工档案;停用、缓检的相关申请资料等。以及电梯有关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照片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
3、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3.1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3.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3.3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3.4电梯电梯重大维修验收及年检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归档。
4、归档要求
4.1材料完整齐全。
4.2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
4.3立卷时,要求将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
4.4在进行卷内文件排列时,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对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附件,应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
4.5由档案部门对电梯管理部门加以指导,协助电梯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册签字。
5、归档要求
5.1编制立卷项目,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按有关条款归入卷内,便于次年立卷。
5.2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最近的在最上面。
5.3一台电梯一个立卷,一个档案盒。
5.4定时交档案室:文件量少的,一年交一次,次年上半年收集。文件量大的,一年交两次,次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6、记录档案文件材料须用碳素笔写。在无特殊情况下,须用A4纸。
(3)档案管理工作
1、档案的管理:区分全宗,正确立档单位;分类,依据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形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案卷排列并编制案卷目录。
2、档案保管:本单位设立专用文件库保存档案。
3、档案的鉴定: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序、名称鉴别、档案价值,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成表。
4、档案的销毁编制销毁清册;办理销毁手续,经总经理批准,方能销毁;销毁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4)档案利用工作
1、凡需调阅档案,均须填写档案借阅单,依据借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能借阅。借阅档案应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
2、档案利用方式有:提供档案原件;提供档案复印件;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3、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公司档案统计工作。
七、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电梯的操作人员、安全管理等作业人员应按《电梯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上岗。 
1、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年满 18周岁;(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4)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 
2、申请参加电梯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应当填写《电梯作业人员申请书》,并向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培训单位提出申请。经培训单位审查年龄、学历、身体等条件后安排培训计划。 
3、 参加电梯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的,由申请人或者培训单位持记载了培训情况的《申请书》,向当地负责电梯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的电梯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并由该机构负责实施考核。 
4、电梯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有效资格证件,本单位聘用的,经法定代表人在其资格证件上签章同意后方可从事资格项目内作业。
5、电梯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经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资格证件有效期内,本单位定期组织培训,学习电梯有关专业技术知识。
6、本单位在每年1月份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电梯业务知识培训。
八、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电梯类)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电梯定期检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进行定期检验的,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缓检申请。
3.3电梯停用时,应向电梯安全监察机构报停,报停后的电梯应切断电源进行封存。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3.4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5申请电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九、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类)
电梯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引起伤亡事故,必须加强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司梯人员的操作安全管理、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1、实施安全教育
由电梯管理员负责对电梯机房值班人员、电梯司梯人员和乘梯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使他们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知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乘梯安全规则。
2、电梯司梯人员操作安全管理
安全操作守则:
1) 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发生事故;
2) 要求司机坚持正常出勤,不得擅离岗位;
3) 电梯不带病运行、不超载运行;
4) 操作时不吸烟、不闲谈等;
5) 执行司机操作规程:
a、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箱内,必须作试运行,确定正常时才能载人;
b、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立即按停止按钮和警铃。并及时要求修理;
c、遇停电时,电梯未平层禁止乘客打开轿箱门,并及时联系外援;
d、禁止运超大、超重的物品;
e、禁止在运行中打开厅门;
f、工作完毕时,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并切断,关好厅门。
3、加强对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
制定电梯乘梯人员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悬挂于乘客经过的显眼位置。敬告乘梯人员安全使用电梯的常识。乘梯须知应做到言简意赅。警示牌要显而易见。乘梯须知内容是:
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若遇危险,请按警铃
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儿童乘梯,成人携带
楼内火灾,切勿乘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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